【即時新聞】立法會大會細則性通過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深合區澳人子弟學校可適用澳門非高等私立學校教育制度,法案將於6月1日起生效。

議員鄭安庭、羅彩燕聯合表決聲明稱,支持將《私框》保障範圍拓展至深合區教學人員,此次修法着眼於更宏觀的層面,全方位優化教育法律制度,解決長期存在的多個問題,是特區政府、教育界和立法會共同努力的結果,亦是澳門社會重視教育、關懷和尊重教師的體現。未來更應以宏觀視野和務實態度,全方位優化教育法律制度,提升教師福利待遇與專業地位,確保教育制度與社會環境同步發展。
他們同時希望未來方向可以藉此機會去完善整個法律制度,解決過往一直受爭議的問題。例如,公立與私立學校 教師在薪酬福利方面存在的差距,私立學校老師承擔著主要教育責任,政府需逐步縮小這一差距,以真正體現對教育專業的尊重。再者,部分學校對教師培訓時數的過度要求,已嚴重影響教師的晉升、學習動機以及休息權,急需建立監察機制並設定合理的培訓時數上限,保障教師權益。
此外,為打造高素質且穩定的教師隊伍,實現澳門作為高端人才集中地和高質量教學基地的目標,特區政府應加大教育投入,提升教師薪酬、完善生涯職程和退休制度保障。建議政府增加學校專項撥款,加大教師退休供款,並考慮設立獨立退休津貼,使退休教師待遇延續至65歲。並建議應引入定期檢讨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教學人員晉升機制,建立薪酬或津貼制度合理調升的法定機制。

議員高錦輝、陳浩星表決聲明表示,法案的通過兼顧創新及穩健,作為琴澳規則銜接的重要實踐,首次明確了澳門非高等教育制度在合作區內的適用範圍,保障了澳人子弟學校師生的免費教育津貼、專業發展津貼等權益,確保與本地一致,體現了特區政府以民生為本,拓展優質教育資源的決心,並為琴澳協同立法樹立了典範。法案要求辦學團體必須與澳門教育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保證薪酬和福利不低於澳門標準,以澳門法律規範財務調撥、會計帳目及審計,協調稅務避免了雙重徵稅的問題,並給予教師前三年免稅的優惠,既兼顧兩地法制差異,也展現了務實的制度融合取向,從根本上消除了跨境執業的後顧之憂。隨著深入區建設的推進,該法案將為更多澳門辦學實體進入深合區提供明確指導,促進教育資源跨域流動的同時,尤其是在師資隊伍建設方面具有深遠意義,通過確保專業發展津貼等權益與本地一致,讓教師可以根據自身規劃選擇到深合區執教,獲得更公平的職業機會和多元發展的空間,將有效吸引優秀的師資參與勤務教學協同,進一步強化兩地教育一體化的人才基礎。期望政府能持續與內地部門溝通,完善師資培訓、課程認證等配套措施,並定期評估法案實施成效。

議員林宇滔表決聲明指出,絕對支持法案整體方向,雖然在法律條文上兩地無法一致,希望政府把握酌情行,確保澳人學校資源福利,尤其是聘請教學人士方面,真正做到澳門優先,並建議與業界進行全面諮詢,聽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