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上月超強颱風「樺加沙」吹襲期間,內港一帶因風暴潮出現嚴重水浸,部分低窪地區需實施暫停供電措施。在今日召開的中區社諮會平常會議上,多名委員於議程前發言中關注如何加強支援低窪地區商戶完善防洪設施,提升應對極端天氣的能力。

副召集人曾家樺提到,即使商戶颱風前做足準備,但雪櫃、凍櫃等大型電器因沒有臨時倉存地方,以及無能力及時搬移,導致嚴重損壞。建議政府研究設立臨時倉儲支援機制,或為必要設備提供防水加固技術指導,降低商戶財產損失。與此同時,停電不僅導致冷藏設備失效,更使抽水泵無法運作,加劇水浸損害。建議研究在低窪地區關鍵位置配置防水型緊急供電設備,確保商戶重要排水設施在停電時仍能正常運作。

委員陳銘祺指出,內港水患問題由來已久,隨著極端天氣日益頻繁,單靠雨水泵站已難以解決風暴潮疊加天文大潮的問題,政府應盡快敲定並落實內港防洪方案。過去當局曾推出「中小企業安裝防浸升降台」和「中小企業安裝防洪門及水泵」等資助計劃,但距今已逾五年,不少受助商戶的防洪設施出現老化或損耗,防水效能下降。同時,近年陸續有新商戶進駐,未能受惠於資助計劃。故建議針對內港舊商戶和新商戶推出相應的維修及資助計劃,提升商戶抵禦水患的能力和經營信心。

委員莫超群關注在強颱風、暴雨或風暴潮等惡劣天氣期間市民的出行安全及僱員權益保障問題,建議當局制定有關颱風及特殊天氣下的停工法規。她提出應明確規範不同氣象警告級別下的停工標準,並清晰界定僱主與員工在此期間的權利與義務。針對特殊情況下須照常上班或僅保留必要人力的情況,認為不應簡單適用一般加班工資1.5倍的計算方式,而應設立專門的「特殊天氣上班津貼」制度,並配合補假等補償措施,以更合理、人性化的方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委員林焯佳建議有關部門可針對低窪地區重新開放擋潮板等設施申請,適度放寬審批要求;同時可試點引入升降式防水台、移動貨櫃托架等創新設備,通過專項補貼鼓勵商戶採用,協助商戶保障生產工具安全。

委員譚震霖關注「樺加沙」吹襲期間,曾有居民到公共道路上「捕魚」的危險行為,建議當局針對留居本澳人士製作颱風下安全應急圖文包,透過網站、電台、電視新聞等官方途徑廣泛推送予市民,提升對極端天氣下的安全風險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