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貿易行男職員涉侵吞公款法辦
【即時新聞】一名擔任食品貿易公司行政人員,利用職務侵佔公司資金28萬元法辦。

捕男子姓鍾,43歲,根據調查,今年八月十九日,鍾某按公司指示,從公司兩個銀行賬戶提取款項,其後將款項交予另一名職員處理。同月二十一日,鍾某以「銀行每日提款上限二十萬港元」為由,僅提取二十萬港元及八萬澳門元,但未將款項交回公司,並失去聯絡。司警於八月二十九日接獲公司報案,經追查發現鍾某同時經營個人貿易公司,並在被害公司任職約一年,負責處理銀行業務,鍾某將款項轉入其個人貿易公司賬戶。

查期間,鍾某雖拒絕交代犯案原因,但自願歸還全部涉案款項。警方根據資金流向記錄等證據,認定其行為符合「相當巨額信任之濫用罪」,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