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稅兵出席「都會再生-舊城區的經濟活化策略與路徑」研討會,以「舊區重整何以可能」為主題作演講。他受訪時表示,都市更新最理想的狀態是「既有有為的政府,又有有效的市場」,但有效的市場培育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依賴經濟環境、長期商業傳統以及各類市場要素,認為都市更新要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由政府牽頭統籌,找到各方利益的契合點,同時要探索金融制度上創新,設立都市更新債券和基金等,提升重建的誘因,形成獨具澳門特色的都市更新之路。

稅兵表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澳門舊城區樓齡超30年的舊樓達5162棟,其中殘舊樓宇714棟,包括祐漢七棟在內的部分舊樓居住環境惡劣,不少老年居民多年來期盼樓宇更新卻未能如願,都市更新的緊迫性日益凸顯。他認為都市更新已不僅是一項社會工程,更是每位澳門社會成員、市場力量與政府部門需共同努力完成的偉大事業,必須透過更創新的方法、更大的勇氣與擔當,才能攻克這項艱鉅的工程。
他表示,都市更新有不同的實施方式,大致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整體性更新,如祐漢7棟的相關規劃;另一類是微更新,也就是俗稱的「穿衣戴帽」,優化樓宇外觀,完善公共福利設施。澳門有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核心區的舊城區是世界歷史文化遺產,而緩衝區可通過微更新,優化樓宇外觀與公共福利設施,兼顧遊客體驗與市民需求;而祐漢等舊區可通過整體性更新,探索打造宜居、宜業、宜遊的北部門戶新區域。他強調,「都市更新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並不矛盾,反而相輔相成、相互促進,能夠共同建設更美好的未來澳門」。
他表示,觀察其他地方都市更新的成功經驗,有會發現一些共識性的關鍵因素,如有效的法律制度、健全的市場機制、有為的政府,以及完整詳細、專業化的都市更新專項規劃。不過,在這幾個方面,澳門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雖然有都市更新相關法律制度,但缺乏完善的配套實施細則;雖然降低了都市更新業權人投票比例的門檻,但仍不足以支撐起整個龐大複雜的都市更新法律體系,所以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同時,缺乏法定的專責機構,需要跨部門協同努力,不能 「九龍治水一事無成」;更重要的是,提升重建的誘因,讓普通民眾從 「要我更新」 轉變為 「我要更新」,這需要金融上的創新,如設立都市更新債券、都市更新基金,通過尋找大家的利益契合點,讓都市更新工作走得更遠。

稅兵表示,外地有許多成功經驗值得澳門借鑑,如香港與新加坡均成立了城市發展局,取代從前的土地發展公司,強調都市更新不僅是讓單棟樓宇煥然一新,更要全面提升整個片區的生活質量,打造更完善的公共服務空間與市民生活、休閒空間。不過,澳門與新加坡、香港存在明顯差異,澳門地域面積更細,若要推進都市更新中的異地重建,或是調整容積率、地積比等,所面臨的約束會更大;同時,澳門還需符合更嚴格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要求,且社會老齡化程度相對更高,因此澳門既要深入研究域外經驗,更要將其與自身實際相結合,不能簡單照搬域外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