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見光明計劃續約 每年撥款180萬助治眼疾
3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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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訊】鏡湖醫院慈善會和讀者公益基金會昨舉行「重見光明計劃」2026年至2028年度續約儀式,標誌著雙方持續三十一年的慈善合作邁入新階段。根據協議,未來三年公益基金會將每年撥款180萬元,聯同鏡湖醫院慈善會的配套支援,由鏡湖醫院提供先進眼科技術,為合資格的本澳眼疾患者提供手術及治療。

儀式昨日上午11時半假鏡湖醫院霍英東博士專科醫療大樓十四樓荷花廳舉行,由公益基金會理事長黃國勝、鏡湖醫院慈善會副主席兼秘書長吳培娟代表簽署,公益基金會會長賀定一,副會長陸波、飛安達、許建章,監事長吳柱邦、常務副理事長何凱玲;鏡湖醫院慈善會理事長劉永誠,副理事長陳錦鳴、余健楚、羅肖金、謝思訓、邱金海共同見證。

賀定一致辭表示,計劃自推行至今31年以來,累計受惠患者達2,133人次,合共手術治療2,711眼次,資助範圍已由最初的白內障手術,擴展至青光眼、視網膜脫離、黃斑病變眼內注射、眼底病激光治療等十多項眼科手術。歷年來公益基金會撥款總額已超過澳門幣2,500萬元。雙方將繼續攜手合作、促進公益、造福社群,為更多患者帶來一個更明亮的世界。

劉永誠致辭表示,根據協議雙方優化了資助機制,設立每人總資助上限,並對黃斑病變等特定治療的次數作出規範,目的讓每一分善款都能惠及更多有需要的人。此外,雙方共同努力建立了緊急個案的綠色溝通通道,並透過定期工作會議機制,確保資訊暢通、審批有序、資源善用,相信將使計劃運作更高效、覆蓋更周全。

在新的合作協議年度,申請人名單由鏡湖醫院眼科推薦,由公益基金會負責審批。資助病人金額按鏡湖醫院提供之收費明細表規定,協議年度計劃內有效。為善款善用及避免將資源集中用於個別受惠者,公益基金會將資助每一申請者治療眼疾之總額上限定為每人8.5萬元。另外,對於眼內注射藥物治療黃斑病變,每一申請者單眼資助上限為3次注射;若遇超額情況由會長、理事長及兩位副理事長以特殊個案處理。各項批准資助有效期一年,一年內未使用視作失效,需要時重新申請,以便善款有效利用。如有貧困患者確診有以上未提及的眼疾或因眼科急症、重症而需要及時醫治時,鏡湖醫院眼科中心可隨時與公益基金會計劃小組溝通,按實際情況研究處理。兩機構的小組成員定期舉行年度工作會議,加強各種信息的互通交流及檢討工作計劃。